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申报方法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自拟)。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负责人。
6. 推荐单位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7.其他要求及具体申报方法,详见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409/5513.html)
二、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6:00。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
请科技人员注意时间节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皇甫九茹 联系电话:5295007
科研管理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