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农牧业创新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结合国家、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以及我院学科发展规划,经院学委会相关专家论证,现将内蒙古农牧业创新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立项流程
1、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自拟项目名称。
2、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申请者填写《内蒙古农牧业创新基金项目入库申请书》,以所/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支持方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5、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入库;对入库项目引入竞争机制进行现场答辩,择优立项。
二、申请人具备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限申报1项,且申报项目和主持国家、自治区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参加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个。在申请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及在2019年未按进度支出经费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予支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每年用于本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对年龄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基金、国家或自治区科研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职称要求。
3、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组建研究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研究团队骨干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为本院人员。
4、2018年立项且在2020年12月底结束的内蒙古农牧业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需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否则不得申报;已承担内蒙古农牧业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期结束,超6个月仍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本次不得申报。
5、本年申报项目的实施年限:3年。
三、具体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2日—11月22日。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联系人:羿 静 0471-5294508
电子邮箱:yijing68@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